各位老师,现阶段我院主要有两个教学、科研实验平台,分别是国家级力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辽宁省矿山环境灾害力学重点实验室。
国家级力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面向全校工科专业包括工程力学、采矿工程、土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等32个专业力学基础课实验教学,每
年接待实验学生近3300人,开设了理论力学、材料力学、工程力学、流体力学、实验力学、力学综合实验、振动力学、岩土力学、建筑力学、水力学、工程振动测试与分析、计算力
学、大型工程软件应用、ABAQUS软件应用等现代力学测试技术及实验教学课程,建立了完善的分层次、模块化,全面开放的实践教学体系,满足不同层次不同专业本科生和研究生课内
外创新实践能力培养的需要,是学校最重要的创新实践教学基地之一。
辽宁省矿山环境与灾害力学重点实验室,着力于地矿行业背景,面向矿产资源开发和岩土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力学问题以及相关的环境、灾害性力学行为和规律的研究,主要研究方向
为:冲击地压防治理论、煤层气运移增产理论、矿山采场围岩移动理论、露天矿边坡稳定性分析、尾矿坝体安全性评价等。
为了加强我院国家级力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辽宁省矿山环境与灾害力学重点实验室辐射能力,打造国内一流、国际具有影响力的教学示范中心和科研实验室。现面向所有老师进行招
募共建,现阶段主要举措如下:
1.凡与实验室研究方向相近或者相关老师均可列入实验室成员,且不改变原第一所属学科和二级学院;
2.列入教学示范中心/实验室成员的老师在完成教学类成果时,第二单位必须标注“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国家级力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Liaoning Technical University, National
Mechanics experimental Teaching demonstration Center)”;完成科研类成果时,第二单位必须标注辽宁省矿山环境与灾害力学重点实验室(Liaoning Key Laboratory of
mining environment and disaster mechanics)。完成成果后需向实验中心提交佐证材料进行备案,为后期计算贡献度提供依据;
3.参与建设重点实验室成员按照贡献度大小可优先依托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验室申报国家级及省部级各类计划项目;
4.参与建设重点实验室成员如需在实验室开展科学实验,按照贡献度大小可优先安排开展实验;
5.若实验室设立开放基金,参与建设成员可优先和有资格申报人员联合开展合作研究。欢迎有兴趣老师加入重点实验室建设,为学科发展,学校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联系人:肖晓春;联系方式:13941873096(微电同号),欢迎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