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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基本信息收集管理办法

【来源:实验室基本信息收集管理办法 | 发布日期:2022-08-01 】

实验室基本信息收集管理规定

实验室信息主要涉及实验教学实验人员实验设施等情况,是各实验室在实验教学工作中直接形成的数据信息,为确保实验室基本信息的真实可靠、完整及时、标准统一,设兼职信息统

计人员,保质保量完成统计工作。

一、组织协调本系实验室的统计工作,及时准确地填报有关部门颁发的统计调查报表。

二、收集汇总整理有关实验室工作的原始数据,使各种统计资料做到有据可依有据可查。

三、凡上报的各种统计资料必须由填表人签字,再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方可上报。

四、凡上报的各种表格不得任意涂改发现错误需更正时应向有关部门说明情况,经审核后更正。

五、各种统计资料原件要与实验室工作档案一起存放,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

六、对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信息员,按有机关规定追究责任。

力学与工程科学系

200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