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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教师职责

【来源:实验室教师职责 | 发布日期:2022-08-01 】

力学实验检测中心教师工作职责

为加强实验中心的建设与管理,保证实验教学质量并促进科研工作发展,特制定本工作职责。

1、实验中心教师认真执行本工作职责,按照实验教学计划和实验中心建设与管理的要求认真完成实验教学任务。

2、实验室教师实行坐班制,工作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3、按照实验教学大纲和实验教学进程安排,提前做好实验准备(包括所需仪器设备检查和实验材料);对新开的实验项目,实验教师必须提前试做。

4、检查学生实验预习情况,未预习者不得参加实验。

5、实验前要讲清仪器设备原理、性能、操作规程、注意事项等,实验中认真检查学生操作情况,及时引导和启发学生,认真考查学生的动手能力、实验态度和纪律情况,要求学生完

成规定的实验项目。

6、掌握有关的专业知识和技术,参加编写实验教材、实验指导书及实验技术文件;熟悉本室开设的课程、实验项目,认真批改实验报告,做好实验成绩的考核和记载并及时上报。

7、掌握各类仪器设备及附属设备的构造原理、性能、使用方法,经常检查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随时做好保养、维修及改进研制工作,保证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参加仪器设

备的验收、安装和调试工作。

8、做好本实验室实验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的计划和管理,防止积压浪费,确保实验教学顺利进行。

9、积极创造更好的开放条件,鼓励并指导学生自主设计实验项目或选择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配合教师、研究生和高年级学生在实验室进行科学研究、科技创新。配合教师搞好科研

工作,并协调实验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关系,以科研促进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

10、防火防盗,注意安全,人走断电,保持室内卫生。

力学与工程科学系

2003年6月